由于近几年H-1B名额紧张,外国学生毕业之后,如果在12个月的实习期OPT用完之前,无法获得H-1B名额,将不得不离开美国。
有鉴于此,美国国土安全局在去年的4月4日颁佈一项新的规定,该规定延长了理工科学生毕业后的实习期,从原来的12个月延长至29个月(近2年半的时间)。该规定目前只适用于自然科学,技术,工程, 数学(总称STEM: Science, technology, mathematics, and engineering)类的学科,不包括社会科学、商学(social science, business)等学科。
理工科学生在12个月正常OPT结束之后,倘若要求延长到29个月,必须再提交一个I-765申请。NSC移民中心(Nebraska Service Center)最近发佈的一个最新通知,提醒申请人在準备申请时必须注意的事项和需要提交的材料:
1.申请延长必须在12个月的OPT即将结束之前,向移民局提出申请,否则申请人的身份就会失效;
2.申请人必须已经从学校正式毕业,务必注意的是,在I-765表格的第17项必须要注明该学位的CIP code。(CIP code是标準学位标识别码)
3.申请人的雇主必须已经加入E-Verify系统,并且在E-Verity系统中拥有一个註册号码
4.申请人需要提供现有的EAD工作卡的正反面复印件
5.申请人需要提供最新一张I-94的正反面复印件
6.由学校签字的最新一份I-20复印件。在递交申请之前的30天之内,大学负责外国学生事务的人员必须在I-20上签字,表示支援申请人申请延长OPT
7.学位复印件
8.申请延长的起止日期必须是之前的12个月OPT结束后的那一天开始起算17个月,譬如,申请人的OPT是1月5日到期,那麽他申请延长开始日期就是1月6日,结束日期是6月5日
9.在I-765表格第16项的Eligibility Category务必填写上C3C |